使用条款
Terms of Service
本译文仅供参考。如与韩文原文有任何不一致,以韩文版本为准。
施行日: 2025年1月1日
本条款规定了使用FOREST AG405服务相关的条件与程序。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FOREST AG405(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相关的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定义)
①"网站"是指公司为提供服务,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施设立的虚拟空间。 ②"用户"是指访问网站并按照本条款使用公司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③"会员"是指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注册,可持续使用网站所提供服务的人。
第3条(条款的公示与修订)
①公司将本条款的内容公示于网站首页,以便用户容易知悉。 ②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令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③公司修订条款时,应注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与现行条款一并自适用日期7日前起至适用日期前一日止公示于网站首页。
第4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 树木园门票预约服务 - 项目预约服务 - 场地租赁及婚礼咨询服务 - 住宿预约服务 - 其他公司规定的服务 ②公司变更服务内容时,应在网站公示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提供日期。
第5条(服务的中断)
①因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施的维护检修、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事由发生时,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②因天灾或与之相当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可限制或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第6条(会员注册)
①用户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注册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并作出同意本条款的意思表示,以申请会员注册。 ②对于按第①款申请注册为会员的用户,除符合下列各项情形外,公司应将其登记为会员。 - 申请人此前依据本条款曾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形 - 登记内容存在虚假、遗漏、错误的情形 - 其他经判断在技术上对公司登记为会员造成显著妨碍的情形
第7条(会员退出及资格丧失)
①会员可随时向公司申请退出,公司应立即处理会员退出。 ②会员出现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公司可限制及停止其会员资格。 - 申请注册时登记虚假内容的情形 - 妨碍他人使用服务或盗用他人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情形 - 利用服务从事法令或本条款所禁止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的情形
第8条(预约及付款)
①会员可通过网站提供的预约服务预约门票、项目、住宿等。 ②预约完成后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依公司规定的方式办理。 ③预约的取消及退款依公司的退款政策办理。
第9条(取消及退款)
①预约取消时,退款规定如下。 - 到访前3日止:退还付款金额的100% - 到访前1日止:退还付款金额的50% - 到访当日及以后:不予退款 ②因天灾或可归责于公司的事由而取消的,全额退款。 ③根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第17条,用户可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无形财货情形下,对尚未开始提供服务的部分按日计算退款。本款与第①款中对用户更有利的标准优先适用。 ④退款的申请、程序、所需时间等详细事项另行于《退款政策》中规定。
第9条之2(服务提供期间)
①"服务提供期间"是指自用户付款时点起至公司提供的服务终止时点为止的最长所需时间。 ②公司提供服务的标准提供期间如下。 - 预约申请 → 运营方确认:以工作日计最长1~2日 - 预约确定 → 到访日:自申请日起最长30日以内 - 到访日 → 服务终止:该商品的运营时间(例:普通游览1日、罗腾之家1晚起) ③各商品的详细提供期间另行显示于各商品详情页面。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为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制定并遵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详情请参阅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11条(公司的义务)
①公司不得从事法令与本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按本条款规定竭尽全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②公司应具备安全系统,以保护个人信息(含信用信息),使用户能够安全地使用服务。
第12条(用户的义务)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申请或变更时登记虚假内容 - 盗用他人信息 - 变更公司公示的信息 - 发送或发布公司规定信息以外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 侵害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损害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其业务的行为 - 在网站上公开或发布淫秽或暴力性的信息、图像、语音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的行为
第13条(纠纷解决)
①公司设置并运营客户中心,以反映用户提出的正当意见或不满,并处理相关损害赔偿事宜。 ②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依大韩民国法律解决。
附则
本条款自2026年5月5日起施行。
